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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离婚律师》被批 编剧驳斥评论人疑涉人身攻击

2014-08-15 10:14:39  来源:北京青年报    责任编辑: 天天
  小编导读:正如现实中“离婚”大多是吵闹争执后的不欢而散,热播剧《离婚律师》自开播以来也口舌官司不断。昨天,著名影视评论人、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与该剧编剧陈彤在微博上“火并”。尹鸿批评该剧“注水”并直接@了编剧陈彤,陈彤也迅速转发了这条

  正如现实中“离婚”大多是吵闹争执后的不欢而散,热播剧《离婚律师》自开播以来也口舌官司不断。昨天,著名影视评论人、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常务副院长尹鸿与该剧编剧陈彤在微博上“火并”。尹鸿批评该剧“注水”并直接@了编剧陈彤,陈彤也迅速转发了这条评论并予以回击:“第一,岳红饰演的苗锦绣在‘离婚大典’上的那场戏感动了很多人;第二,对于总换老婆,而且总是和女学生搞出爱情的老师来说,这段戏确实太难以接受了。”引起二人争执的“离婚大典”的确是全剧很有争议的一场重头戏,从观众和业内对此次“火并”的围观来看,“注水”与否有待商榷,但陈彤身为编剧,“以人身攻击和个人隐私”回应正常的公开评论,引来业内一声叹息。

  引发争议的是前晚播出的“离婚大典”情节。这场戏的前因是富豪董大海为与“小三”结婚,以买房限购为名欺骗发妻苗锦绣“假离婚”,被骗离婚后的苗锦绣在“离婚典礼”以一大段《致我们终将失去的婚姻》PPT演讲,逐年回顾了二人30年的婚姻节点,最终感动了负心的董大海,两人和好如初。影视评论人尹鸿看后遂发表评论:“《离婚律师》播得很火,姚晨与吴秀波的戏挺有味。但今天一看,岳红一个人整整说了快20分钟,注的不是水而是一条大河。好好的剧,都给毁了。”昨天上午,尹鸿继续评论说:“20分钟,差不多半集电视剧,一个人独说,按照我比较丰富的电视经验,估计前无古人,后不知是否还有来者。只有电视播政府工作报告可以超越,也算是中国电视剧的一朵奇葩。”

  昨天中午,编剧陈彤在个人微博做出回应,“第一,岳红饰演的苗锦绣在‘离婚大典’上的那场戏感动了很多人;第二,对于总换老婆,而且总是和女学生搞出爱情的老师来说,这段戏确实太难以接受了。”对陈彤用个人隐私借题发挥的态度令人大跌眼镜,引来电视剧业内人士和观众的转发与猜测。不久,陈彤再次更新微博称之前表述不准确,她最终的回应是:“关于苗锦绣离婚大典这场戏,当初就存在争议,有人说太长,且戏不在男女一号身上。后来制片方做调查,谁喜欢这场戏谁不喜欢,发现上了岁数且离婚后娶了年轻女子的男人尤其反感这场戏。我跟某老师不熟,真不知道他隐私,我是解释这场戏的原委,请勿对号入座。”

  至于“20分钟独白”是否等于注水,观众的评论各不相同。确实有很多网友特别是已婚女性观众留言表示被戳中泪点,且长有长的必要,“否则如何能让铁了心离婚的董大海回心转意?”但该剧播出过半,认为该剧支线庞杂、“注水”严重的也大有人在,除了苗锦绣的20分钟独白,罗鹂母亲、池海东助理以及一些案件推进等均不同程度被“吐槽”。观众杨小姐说,“姚晨和吴秀波的对手戏确实精彩,可惜’精华’不停被‘庸常’稀释,但凡画面中不是男女主角同时出现,就需要动用快进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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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千年帮离”答疑《离婚律师》

  《离婚律师》播出后,观众对其中诸多离婚案件的法律专业问题存在争议,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律师陈旭从专业角度进行了解读。陈旭在全国律师界最先承担了刘晓庆、侯德建、黄阿原等名人的私人法律顾问,也代理了诸多财产金额上亿甚至百亿的离婚官司,是真正的“离婚律师”。关于离婚律师“千年帮离”问题,正如剧中罗鹂妈妈的吐槽:你们离婚律师每天帮人离婚,缺不缺德!陈旭为同行叫屈,“即便‘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’,但帮人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不也是功德一件吗?”

  北青报:罗鹂去池海东家里窃听,这段录音是否可以作为证据?

  陈旭:这牵涉到关于取证的方式和证据效力的问题。也许,剧中罗鹂这一行为从规范取证程序的角度而言,有不够周到的地方,但更重要的是,法律没有禁止我们用这种方式取证,而这个录音法庭也可以不采纳,对方也可以不采信。但我们看到池海东的态度是“我认”,他并没有反驳罗鹂。在民事案件当中,只要法律不禁止,我都可以做。何况我也注意到一个细节,这个案件是和解。在诉讼案件中,法庭内外的和解是求大同存小异,和解了,就无所谓证据,那些证据大家就都不提了。作为专业人士,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去取证,没有任何问题。而且也会被认为你是在恪尽职守。实际上,我们很多专业律师也被人家录过音。我遇到此类事最多说,哥们儿,你这样不够意思。但是,他侵犯你权利了吗?恐怕不好说!

  北青报:郑天涯的律师私下会见对方当事人,是否不符合律师行规?

  陈旭:首先,法律并不禁止自己委托的律师会见对方当事人啊。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,有的时候,律师为了促进案件和谐解决,就会打电话给对方当事人,对方同不同意谈,那是人家的事,我没有任何权利强迫他来见我,但是我有权利表达我的善意。打官司目的是什么?解决问题嘛,不是谁跟谁斗气谁把谁弄死。从这个角度讲,池海东和夏芳草谈一谈,谈得拢就谈,谈不拢再上法庭,并不存在行规的问题。我相信一个有经验的律师,一定会有非常多这样的实践。

  北青报:池海东输了自己的离婚官司就丧失了所有的大客户,这是否有点戏剧夸张?

  陈旭:大公司、大客户对律师的道德操守是很看重的。如果你的道德取向有问题的话,那么它就有很大的理由来怀疑你会因为某种利益来出卖我。所以,导致池海东丧失所有大客户的原因并不单纯是因为他输了一个官司,而是因为他输了声誉。客户可能会怀疑他的道德观,对他产生不信任。或者不愿意和一个声誉不好的律师合作,尤其是重声誉的大公司。文/本报记者 杨文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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